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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湖北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管理总站《关于开展建设工程计价应用软件符合性预测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23 【打印】 【关闭】

各计价软件企业: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和改善工程造价监管的意见>》(建标〔2017〕209号)精神,现将工程造价应用软件符合性预测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评对象及基本条件

在我省行政区域内销售的工程造价应用软件。申请预测评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我国注册的具有软件开发资质的经济实体,有与软件开发规模相适应的专职软件开发人员和专职售后服务人员。

(二)能够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三)申请测评的软件已在软件登记机构进行软件版权登记。

(四)计价软件符合国家工程量清单计价和计量规范,符合地方标准《湖北建设工程造价应用软件数据交换标准》(以下简称“交换标准”)和《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造价数据归集标准》(以下简称“归集标准”)的要求,符合我省建设工程计价有关规定,使用我省现行定额数据库。

二、测评内容

(一)《归集标准》符合性评测。分别核查工程分类、特征描述和指标分类是否符合标准规定。

(二)《交换标准》符合性评测。核查软件导出的xml与xsd文件是否符合标准规定,同时检查所导xml文件在不同的计价软件中,直接进行全部完整工程造价数据的二次编辑(包括编辑修改、调整、重新计价)、重新导出等功能。

(三)对现行计价依据的符合性评测。核查计价软件对国家和湖北省的计价依据的符合性情况。

三、预测评程序

(一)资格审核。各计价软件企业提交《湖北省建设工

程计价应用软件测评申请表》(一式两份)报省标准定额管理总站现场资格审核。

(二)发放测评案例文本。对审核通过的计价软件企业发放案例文本(10个用于测评归集标准的符合性,2个用于测评交换标准符合性)。

(三)生成新的工程项目数据。参加测评软件企业根据下发的案例文本用待测评软件生成新的工程项目数据,于2024年2月26日前将电子版报省标准定额管理总站。

(四)召开专家评审会。

专家评审会主要程序如下:

1.测评企业对软件的特色和相关标准的配适情况进行操作演示,专家组针对演示的情况所形成的数据成果进行对比、分析、评价。

2.《归集标准》的符合性测评。对工程分类名称和编码、通用特征描述、指标数据分类分别评审。

3.《交换标准》符合性评测。对计价成果文件、计价软件之间互通性、测试案例数据准确性分别评审。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软件企业按照规定时间办理资格审核、案例文本领取和新文本数据报送等工作。

(二)预测评未通过的企业可根据专家的意见及时调整软件的功能,调整完毕后参加正式测评。

(三)专家评审会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资格审核地点。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4号省住建厅还建楼8楼省标准定额管理总站信息科。

联系人:褚金平          联系电话:027-87250169

 

 

附件:1.湖北省建设工程计价应用软件测评申请表

 

 

 

 

 

    

湖北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管理总站

2024年1月11日